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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营改增”,矿山跟着沾了哪些光?——烟台晟洋矿山

发布日期:2016-05-17 15:24:52 | 点击次数:0    
    上月起,“营改增”试点方案全面推开,增值税时代大幕正式开启。“营改增”,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,预计2016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。
   就矿山企业来说,全面“营改增”将为矿企盈利改善带来利好,比如,税改直接扩大了矿企进项税的抵扣范围,减轻了税收负担;矿企资金回笼情况将有所改善,资金占用成本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;税改的实施将改善矿企在其他多元化领域业务的盈利水平。 从更深层次分析,全面“营改增”将推动矿企主动探索生产经营模式变革。例如,在全面“营改增”实施以后,矿企可以将采矿劳务、场内外运输、尾矿处理、巷道工程建设等项目全部与主营业务剥离,然后在冗余人员分流的基础上组建专业服务公司,并将相关服务外包给这些专业公司。 矿企生产经营模式的这一变革,一方面有助于解决矿企冗余人员的再就业问题,进而推动与矿企有关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发展;另一方面,将辅助性服务交给外部专业公司提供,不仅有助于降低矿企税负与运营成本,而且有助于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,改善相关服务质量。
   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,矿企财务工作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,熟练掌握全面“营改增”后与矿企有关的不动产、生活服务领域具体的增值税抵扣规定及处理要求,确保企业全面依法合规对进项增值税进行抵扣;避免因政策把握不当或是具体操作失误,造成该抵扣的进项税不能完全抵扣,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。
   全面“营改增”的实施,为矿企统一管理、提高效率提供了政策通道,矿企应紧抓这一改革机遇,加快实施内部管理模式变革,不断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与管理流程,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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